四川发布“三公”审计 78个单位接待费增30.5%
7月20日,关于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提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告汇总了审计厅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的审计情况,包括省级预算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重点专项审计、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
自去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处理结果后至今年6月,我省审计发现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65.77亿元,有38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
梳理本次报告内容,更多审计细节值得关注。
审“三公”
78个单位接待费预算违规增加30.5%
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是审计内容之一。根据报告,近年省直部门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呈持续下降趋势,2015年度省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1%。
但是,审计发现,部分单位的预算管理还不够精细。2015年有78个二、三级预算单位的接待费年初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30.5%,与政策要求不符。一些单位的预算编制未参考上年实际支出水平,不利于对支出的约束控制。
如抽查四川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2015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虽然按“只减不增”的规定比上年预算压缩了5%,但比2014年实际支出高出94%。
审收入
7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299万元未缴国库
审计厅厅长黄河在作报告时说道,依托财政及相关外部数据,我省对46个省级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和多年结转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对省政府办公厅等13个省级单位开展了部门决算草案审签。
审计发现了以下问题:非税收入征缴方面,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1299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其中477.6万元违反规定用于日常经费开支。
另外存在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情况。抽查省级部门64个预算执行率低的结转项目发现,2015年底尚有13.06亿元资金未使用,至2016年3月底仍有9个项目未立项、7个项目未完成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工作。如全省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办公业务用房和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8个项目,有4.35亿元项目资金从2012年一直结转至2015年底仍未使用。
审项目
1.46万个政府投资项目查出问题金额163.21亿元
根据报告,政府投资是重点审计内容之一,其中包括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全省审计机关对总投资1345.5亿元的1.46万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减投资113.5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和其他违规问题金额163.21亿元。
审计厅相关负责人告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建设单位监管工作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如审计查出虚报工程量增加投资81.57亿元,工程材料价虚高11.69亿元;审计查出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9.47亿元,合同不规范涉及金额1.47亿元。
另外,因为要素保障不够有力,一些地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用地供给不足,制约了项目的推进。如审计的10个重点水利项目,计划征收土地2.1万亩,到投资进度完成近一半时,还有1.29万亩尚未征收或未办结征地手续。
据介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促进节约建设资金(挽回损失)113.5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48件,涉及64人,已有27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
审税收
197所驾校去年少报营业收入20.92亿元
2015年度全省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并在报告中呈现,如部分税收存在漏征。具体来说,漏征驾驶培训行业营业税等税费突出。抽查发现,19个市的197所驾校(占抽查总数的83.5%)通过隐瞒学员人数、虚假退费等方式,2015年少报营业收入20.92亿元,导致漏征营业税及附加7064万元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继续存在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2014年审计反映这两项税收征管不到位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组织德阳等15个市对两税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截至2016年4月,上述各市地税部门仍存在漏征情况,其中少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806万元、房产税2016万元。
据了解,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3件。
审民生
175个县1.37万套保障房空置超过1年
作为民生的关键内容之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也一并在报告中体现,对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直接审计对象以外的20个市本级、175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方面,审计结果体现成效:2015年相关地方和部门完成开工任务30.02万套、基本建成23.86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28.64万户、竣工25.81万户。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不严格、部分资金和住房闲置等问题存在。有1183户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享受住房补贴134万元、住房382套;有657户非贫困或已享受补助家庭通过虚报资料等方式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669万元。部分市县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准入机制,将不符合条件的667户城镇家庭和1797户农户纳入了保障范围。
截至2015年底,有68个市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2.04亿元、17个市县融资资金21.72亿元闲置超过1年。有1.37万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选址和户型设计不合理、审核分配不及时等原因,不能及时交付使用或空置超过1年。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至2016年6月底,已统筹使用资金28.21亿元,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1.2亿元,追回违规领取补贴811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2950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3962套,处理责任人员18人。
审扶贫
移送51件违法违纪线索涉及金额3506万元
根据报告,扶贫资金审计是重点。其中的一些问题亦值得关注。如由于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报账等原因,16个县4.23亿元资金闲置超过2年。
26个县的少数单位以虚报搬迁户数人数、虚开发票、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专项资金2416万元。39个县的部分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扶贫贷款贴息、危房改造、扶贫搬迁等补助资金2785万元。13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将1458万元专项资金出借或用于与扶贫无关的支出。
特别是存在个别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如古蔺县承担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一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26.8万元。叙永县落卜镇4名村干部以“辛苦费”、“资料费”等名义,向1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收费2.45万元。南江县黑潭乡2名村干部以“跑项目”为由,向8户避险搬迁农户收取“待客费”1.2万元。
截至目前,审计机关针对上述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1件,涉及金额3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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