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改委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25.06.2014  18:02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指出,2013年,委本级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4个出国(境)团组存在未经批准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超标准列支住宿费6.12万元、违规拆分报批等问题;还有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报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等1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报告指出,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112 124.7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740.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384.27万元。

报告显示,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3 599.4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75.38万元,其中2013年9356.7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92.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13年,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下属培训中心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2013年,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本级、经济研究所等6家单位多列报人员24名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

3.2013年,所属国家节能中心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项目经费超预算支出163.09万元,未履行备案手续;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和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将日常公用经费68.93万元、33.66万元,自行调剂用于人员经费;国家节能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3家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超预算3585.63万元。

4.2013年,所属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小城镇中心)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额3575.75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收支。

5.至2013年底,委本级拨付宏观经济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等12家所属单位的委托课题费和培训费,已全部列支出,但实际结存1432.89万元,其中2013年1014.23万元。

6.2012年11月,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支付课题经费45万元,并全部列支出,但至2013年底,实际结存36.33万元。

7.2013年,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16.7万元,向职工发放移动电话通信费等;能源研究所下属《中国能源》杂志社、投资研究所下属《中国投资》杂志社和产业研究所使用虚假票据等分别套取现金55.71万元、16.11万元和3.65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劳务费等。

8.2013年,委本级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4个出国(境)团组存在未经批准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超标准列支住宿费6.12万元、违规拆分报批等问题;还有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9.至2013年底,委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1辆;至2014年2月底,委本级尚未完成核定的9辆超编车辆的处置工作,7辆已上交的公务用车未核销固定资产。

10.2013年,所属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等3家单位非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运维费超预算支出40.54万元,均未履行备案手续。

11.2013年,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93.13万元。

12.2013年,委本级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163.9万元;5个会议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企业转嫁费用52.02万元;7个国际会议违规列支管理费4.13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1个会议人数超标准。

报告指出,发改委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违规开展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收取培训费183.52万元,其中2013年138.16万元。

2.2013年,所属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自定项目,收取制冷空调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和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审验费53万元。

3.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将部分考试项目委托与协会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实施,2013年收取考务费等741.9万元,且未纳入协会预决算。

4.所属对外开放咨询中心违规改变厦门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用途,与企业合作建设酒店式公寓,2012年该中心将上述相关权益转让,收取费用211.86万元。

5.2012年7月,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未经批准,同意所属北京国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格1215万元。

6.2013年,所属小城镇中心未经批准,以自有资金570万元在张家口市购买酒店式商品房8套。

7.2002至2004年,所属价格监测中心使用自有资金1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中国开发区协会使用自有资金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相关房屋产权均登记在个人名下,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

8.2013年,委本级少计固定资产693.94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投资研究所和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少计对外投资231万元。

9.截至2013年底,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下属经济研究所等9个基层预算单位尚未申请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该院2012年3月未报财政部备案开立定期存款账户,转入资金5000万元,存款本息已于2013年1月归还至单位基本账户。

报告称,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多申请人员经费预算、超预算收支未履行备案手续、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问题,要求完整、准确编报部门预算,严格履行备案手续、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和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问题,要求取得真实凭证,调整会计账目,并依法缴纳税款;对因公出国(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编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清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加快资产核销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和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清理收费行为,取消自定收费项目;对项目建设和处置不合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资产购置不合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报批手续和妥善解决房屋产权问题,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少记资产、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报告最后指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问题,已有37个团组补交了出访报告;对中国设备协会违规收费问题,已研究明确取消收费项目,对少计对外投资30万元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产业研究所对以虚假票据报销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调整了会计账目,依法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违规开设定期存款账户的问题,宏观经济研究院已纠正。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