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首次披露环境治理审计结果 部分目标任务尚未达成
中新网成都7月25日电 (杨珺)25日,四川省审计厅向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了《关于四川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记者注意到,在报告中,四川省首次披露了环境治理情况的审计结果。
四川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根据报告,2016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完成目标任务的96.53%;截至2017年4月底,成都市仍有黄标车1.88万台,未完成2016年底淘汰黄标车的目标;此外,成都市在工地扬尘监测、燃煤锅炉淘汰和管理联动机制建设、污染大气防治的资金投入方面仍有不足,2014年至2016年三年均未完成该市此前制定的投入计划,且逐年减少。
在对四川省7个市本级、46个县2011年至2015年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专项资金审计中表明,四川省有8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周围存在加油站、砂石码头、企业未拆除或迁移等问题;有16个控制断面水质长期超标,未达到国家和四川省考核要求;11个市县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有专项资金598万元(人民币,下同)被用于项目单位的日常运转,特许经营权转让、污水或垃圾处理费收入399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运营效果不佳,抽查项目中的42个已完工项目闲置未使用或停运。
此外,经四川省审计厅审计,“十二五”期间四川省仅完成治理沙化土地面积59.85万亩,为规划指标的23.94%;分别完成森林抚育及造林1275万亩、209.65万亩,为目标任务的85%和69.88%;部分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缓慢,抽查的2013年至2015年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有5个项目截至2017年2月底尚未开工,涉及财政资金6711万元。
四川省审计厅总审计师康东进表示,此次审计报告首次披露了对四川省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计和调查结果,“以前审计是单纯对财政财务收支和具体经济行为的审查,而现在逐步扩展到新的领域,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审计新的职能定位,即审计要促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康东进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