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瘦身 效率加速 服务提质 ——广安市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升级 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友才

19.12.2013  20:34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广安市按照东明书记走在全省改革开放前列的要求,创新举措、真抓实干,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广安发展速度迈入全省前列。

      一、全面清理整顿,促审批项目“瘦身

      (一)严格设立取消。按照“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加快完成全省今年两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法律法规废止、修改,设立依据不充分,不符合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的项目一律取消。对政府及其部门以“红头文件”设定登记、年检、备案等限制性规定和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进行清理,没有法定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一律取消。通过清理,保留行政审批项目94项,转变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65项,比2012年第八次清理前减少70项、51项,共计减少121项。

      (二)优化审批层级。坚持“能简则简,能放则放”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不再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对市、县(市、区)两级行政部门依法均可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便民原则,明确由县(市、区)依法实施。今年共下放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市本级暂停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7项,不再列入市本级的行政审批项目5项。

      (三)实施分类管理。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类)、转变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类)、日常行政管理项目(内部行政行为)、中省驻市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四大类,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单列行政机关日常监督管理项目和中央直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列为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单列行政机关日常监督管理项目作为市政府及市审改办指导监管的项目,每年由实施机关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办理情况。

      二、创优服务环境,为审批效率“加速

      (一)精简审批程序。一是压缩审批时限。在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招投标环节,压缩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审批工作时限,对审批程序不能合并的项目,除法定的公示、论证时限等外,限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二是精简审批方式。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将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精简为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将先批项目建议书后批可研报告精简为只审批项目可研报告。三是合并审批环节。将原审查审批环节内十余个工作环节优化为4个节点集中开展。四是推行并联审批。按照“统一接件、即时分送、同步办理、一表审签”方式,把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川渝合作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项目和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实行“VIP”全程代办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机构,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提供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延时服务,大幅度压缩了工作时间。

      (二)建设“制度笼子”。一是加快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及时制订《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方案》,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梳理廉政风险点和监察点、加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在制度的范围内依法规范运行。二是强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完成全市所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单设服务大厅的电子监察设备安装调试,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监察,全市电子监察全覆盖。强化电子监察日巡察制度,加大电子监察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创新搭建“网络理政”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启动实施全市统一的“网络理政”平台建设,对全市范围内网民诉求实行统一归口、统一管理、统一督办、统一考核。通过“市(局)长信箱”集群和“百姓话题”、“民意直通车”、“在线咨询”、“在线访谈”栏目的设置和有效运作,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

      (三)延伸服务触角。加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力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广安市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及时限,规范服务程序,制作办事指南,规范服务行为,明确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对我市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前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事项进行清理,共清理需中介机构参与并提供服务的项目22项,涉及9个政府职能部门。对所有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逐一明确该事项完成所需的最高时限。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库,择优推荐72家中介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集中展示,供业主自主选择。

      三、强化监督考核,促审批效能“提质

      (一)强化指导督促。运用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电子监控、在线监督等多种手段,强化对市级部门、区市县审改工作推进情况和行政审批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及时查处行政审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专项督查组,划分4个督查小组,开展对重大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督查,通过建立“一套表”台帐,实行月中督查、月底通报,对个别重大问题以“项目提示卡”方式专题通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倒查”方式,从查办件、暗访窗口、走访业主入手,就重点部门和各区市县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发点球’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逐一整改。

      (二)严查消极作为。出台《重大项目建设消极作为问责办法》,把不积极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慢、任务完成差,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30种行为纳入消极作为范畴进行问责,针对不同消极作为情况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今年以来,该市已就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严格考核管理。首次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全市绩效考核重点工作目标,印发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强化重点、量化任务、细化责任、硬化结果”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对审改工作的全程管理和对从业人员行政审批行为的全员考核。优化绩效考核方式,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群众测评等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督促审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扣分标准严格扣减绩效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