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实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10.12.2015 10:3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煤监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实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统计函〔2015〕63号,以下简称为《通知》)转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一、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二、各煤监分局要认真做好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各煤监分局在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直报系统的账户注册工作,注册管理员1名(由省煤监局管理员审批),信息员2名以上(由煤监分局管理员审批)。
注册网址:http://59.252.192.12:7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安全生产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各煤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直报系统按时完成事故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事故煤矿属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三、各煤监分局2016年采用新的直报系统报送事故统计信息的同时,仍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14〕103号)要求,从原有事故统计系统报送,确保新旧系统上报数据一致且同步。待时机成熟后,原有事故统计系统将停止使用。
四、各煤监分局要加强对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加大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录入报送及时。省煤监局将定期考核并通报各煤监分局煤矿事故统计直报情况。
四川煤监局
2015年12月9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12.2015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