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8%

22.05.2014  14:29
  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1-4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2.11亿元,同比增长1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回升0.1个百分点。4月在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较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我省逆势回升0.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2.9%,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省商务厅5月20日表示,通过全力开展消费促进工作,消费日渐回升,对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凸显。

  结合省政府开展的“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我省在4月1日至5月4日开展2014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省商务厅初步统计,其间全省21个市州共开展活动86场(次),参与商家5007家,实现销售金额39亿元。与此对应,4月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3%,较一季度回升1.3个百分点。

  从产品类别看,汽车和服装销售拉升了消费整体水平。前4月,16大类商品中除金银珠宝类销售额同比小幅下降外,其他15个大类销售额均同比增长。其中,4月份,汽车类实现销售额129.9亿元,同比增长31.2%,拉动全省增长约3.8个百分点。汽车类热销带动石油及制品类销售额同比增长11.1%,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10.8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回升9.4个百分点。抓住换季节点,全省服装类实现销售额22.8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较一季度提高8.1个百分点。

  消费结构向好。餐饮企业转型调结构成效逐步显现,4月,全省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8%,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同比增长11.6%,高于一季度全省餐饮消费增速1.8个百分点,这是自去年3月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从区域看,乡村消费增速继续领跑。4月,全省乡村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城镇0.6个百分点。(记者 曾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