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10.09.2014  11:15

  实现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必须尽快实现从思想认识到工作实践的转变,从主要在技术、手段层面转变到工作模式、思维观念上来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提出:“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兴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文件分别就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服务网络和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等,明确了目标任务并进行了部署。

  推进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需要对目前我国旅游信息化的状况及其形势、任务进行分析判断。笔者认为,可以将这一过程划分为5个阶段,对应的主要任务内容则为五个层次。第一阶段和层次是对信息技术设备的具体应用,最典型和形象的说法就是“换笔”——人们从用笔在纸上写字转变为用计算机打字。第二阶段和层次从转换书写方式等具体劳动和操作层面提升到管理层面,各种生产、生活、社会活动的运营管理都逐步从传统手段转到计算机上。第三阶段和层次是计算机网络传输技术的应用,从局域网到专用网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视联网,信息化的影响也就从个人、家庭、单位、组织等单个主体内部扩展到相互之间的联系,信息化开始向社会层面扩展。第四阶段和层次是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人们的生产、生活、社会交往等方式逐步发生变化。第五阶段和层次是信息化对人类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发生根本性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在探讨互联网思维对各行各业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

  就我国旅游信息化的发展水平来看,由于旅游消费活动高度依赖信息资源,信息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旅游经营服务和组织管理的首要资源,旅游消费者、旅游经营服务者和组织管理者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新的信息技术在旅游中的应用也就呈现比较早、比较快的特征。由于旅游求新、时尚等特征所决定的旅游者往往主动探寻、尝试新事物,使得旅游活动中应用新的信息技术和设备比较常见,面比较广,信息化在旅游领域的发展相应较快。

  旅游领域是较早和较快应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从游客、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者自身的信息查询和推送传输,到组织管理、相互联络通信、形成计划和协议,直至计划和协议的执行及其评价,信息化前3个阶段和层面的任务基本完成。但相比之下,旅游企业的这一转变完成得更早、更快、更好,旅游消费者次之,旅游行业组织和政府旅游工作机构滞后——第一阶段和层面的任务全面完成,第二阶段和层面基本完成,第三阶段和层面正在完成。至于信息化对旅游影响的第四、五阶段,一方面取决于整体上国家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取决于行业自身的认识和实践,而目前行业内外的精神和物质准备还不是很充分——积极主动去思考、谋划、探索信息化对旅游的革命性影响还没有成为普遍现象。

  基于以上判断,当前我国围绕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通过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加快信息技术设备在旅游消费、经营服务和组织管理中的应用,根据技术进步与发展继续完成好第一、第二阶段和层面的任务,努力改进和提升旅游消费的便捷度。

  二是通过内部办公网和各种专网、专业系统平台的开发建设,尽快完成机关和行业组织内部各层级、外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旅游行业组织以及其他部门、方面、领域之间的信息化传输,即所谓的“无纸化办公”、“无纸化传输”及视频会议、视频电话,在提高效率和质量、确保安全、实现“效能政府”目标的同时,也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出贡献,从一个侧面体现“责任政府”的形象。

  三是加强旅游系统信息化的支持、指导和服务,既包括对全国旅游信息化的统一谋划及规划、工作意见、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又包括全行业所共同需要的网络化、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至于信息化对旅游的革命性影响,则需要从信息革命对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影响来把握——除了旅游体验性这一根本特性不变外,其余都可能改变,包括旅游消费方式、内容和旅游经营服务、组织管理、产业形态等。

  认真贯彻国发31号文件关于实现旅游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基本方针,必须尽快实现从思想认识到工作实践的转变,从主要在技术和手段层面转变到工作模式、思维观念上来。

  将旅游信息化当作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环节的工作,除了“换笔”和日常办公系统应用外,其他主要由信息化工作部门、机构来承担,其他各部门、方面支持、配合、参与即可——除了一些工作、一部分工作需要使用信息技术和设备外,其他工作和整体工作方面都还与信息化没有关系,这种认识和实践只是在旅游信息化初期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国家和世界信息化深入广泛的目前和今后阶段是不合理、不科学的,由其所产生的“重建轻用”、“重建轻管”就是很典型的问题。

  这两种现象在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中比较常见,“重建轻用”主要表现是,有关旅游机构在建设一些网络信息系统时,在开发建设阶段主要是承担立项、委托开发建设等任务,建成后则主要是委托专业机构维护,而没有考虑并实际将所开发建设的网络系统作为自身工作的主要或者重要平台,自己的工作原来怎么做现在依然怎么做。

  “重建轻管”的情形有相似之处,表现为一些项目在立项建设环节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比较到位,但对项目建成后维护管理使用如何做,特别是持续大量投入考虑和安排不足,没有认识到信息化项目与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其完成建设并开通运行只是基础和一个阶段,其建成后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则是长期的和更重要的,资金、人力、设施设备投入也更多和持续时间更长,这是其实现功能作用的客观需要,因而也就是信息化工作的规律。

  实现从认识到实践的转变,就是要将网络信息系统应用作为相关工作的主要或者重要平台,将业务工作从网下逐步迁移到网上,并进一步按照互联网性质特征和互联网思维来谋划、开展工作,进行网络旅游系统的运营维护和使用管理,真正实现旅游业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