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在昆明召开

28.04.2016  22:26

受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的委托,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上月底在昆明召开了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修订研讨会”,云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青海等省(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派员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认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号)发布以来,极大地促进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但也存在工作流程不顺、部份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管理需要,应该进行修订。会议对《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的体系结构、文字表述、内容的严谨性、正确性及办法的可行性进行了研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