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0月起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13.08.2014  12:08

    ●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

    ●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推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

    ●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县级公立医院是关键。四川省政府近日通过了《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发展定下了“路线图”。

    A 建立科学的投入补偿机制

    举债建设或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可能会导致医院为还债而乱收费。为此,《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底前,制定全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修订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市州要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同时,巩固取消药品加成,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并及时划拨补助资金,建立长效、可持续补偿机制。今年下半年,启动省、市(州)两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项目价格。

    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实行超支分担、结余留用。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的监控。

    B 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在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上,《实施方案》要求,优化人员结构,按标准合理配置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推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通过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今年底,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C 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

    《实施方案》要求,从今年起,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按国家规定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建立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的杠杆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报销比例差别,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严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记者 石小宏)

    原标题: 严控医院规模 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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