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6.03.2017 22:02
本文来源: 发改委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3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邮政编码:610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6.03.2017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