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6.03.2017  22:02
  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更好地发挥能评作用,结合我省节能审查工作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3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邮政编码:610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