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司机“饮酒”上路被吊销驾照

28.09.2017  15:37

   四川日报网消息(刘晓坤 记者 王林) 9月26日8时50分许,广安交警一大队民警带领整治组在金安大道市委路口设置检查,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XFE9**小型汽车从滨河路一段国际商业中心往建安中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市委路口等待交通信号灯放行时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指挥该车靠边停放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嘴里散发出浓烈的酒气,反应迟钝,传唤到大队用酒精检测仪呼吸测试,其酒精含量为6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随之进行询问调查核实,25日晚,今年4月初考取驾驶证(在实习期)的王某某参加朋友生日聚会,20岁的他没有酒量,经不住朋友的劝,在吃饭和唱歌时喝了大量的啤酒,次日早上,因需送朋友去上班,心存侥幸心的他没想到喝了“隔夜酒”也会被交警查获。

  大队民警结合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耐心宣传酒后驾驶驾车危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对饮酒驾驶处理的相关规定,告知他查酒后驾驶,并不是根据喝酒时间,而是根据驾驶人驾驶车辆当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浓度确定,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驾车时身体内酒精含量可能会达到酒驾标准,只有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才能远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让其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并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悔之莫及,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公民。

  大队依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记12分,罚款1900元,吊销实习驾驶证的处罚。他要想取得驾驶证,只有半年后他才能从科目一开始,重新考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