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创新形式促普法 构建“五位一体”新格局
“法治之花”金素珍演唱法制节目。郭东亮 摄
宝丰县积极创建法治宣传长廊,定制1800多块法治宣传瓷砖,总面积达5400平方米。(资料图)
“2015年秋季开学送法进校园模拟庭审” 活动走进宝丰二高。(资料图)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8日电(郭东亮)在“曲艺之乡”宝丰,“法治之花”金素珍带领的“三八红姐文艺宣传队”,利用河南坠子、三弦书、豫剧等形式,自编法制节目,义演1000余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深受群众欢迎。
金素珍和她的文艺宣传队,是宝丰县普法创新的一个缩影。除文艺普法外,模拟庭审、法治宣传长廊、法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普法宣传形式,也在宝丰县不断涌现并日益成熟,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普法宣传新格局。
退而不休 演绎文艺普法新篇章
曾担任宝丰县民族宗教局局长的金素珍,2008年正式退休。“人退了,党员先进性不能退”,闲不住的她一直琢磨着“为宝丰人民干点啥”。
身为退休老干部的金素珍深知我国在“黄金发展机遇期,复杂矛盾突显期,依法治国转折期”,面临着干群法律意识淡薄、违法乱纪事件频发等问题。
如何以己之长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打小喜欢曲艺的金素珍将目光首先锁定了曲艺,并很快联合宝丰县戏曲爱好者组建“三八红姐文艺宣传队”。
宣传队成立之初,困难重重。为突破学艺难关,她自费购买影碟,一遍遍跟着学:没有排练场地,她腾出自家一间房屋:没有服装道具,她自筹资金2万多元购买。为演唱不同曲调,她还多次学艺,钻研乐理知识,苦练识谱本领,琢磨表演动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演艺底子薄弱的金素珍,如今唱起现代戏、传统戏、豫剧、曲剧、大调曲子、三弦书、坠子书来,得心顺手。“学会的戏曲、曲艺节目三天三夜也唱不完”,提及学艺经历,金素珍非常自豪。
“学得好,还要用得好”,满怀热情的金素珍无时不践行学以致用的普法理念。她和队员们针对当前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自编自演新节目,有表现农村110民兵捉拿全国通缉犯的 “神兵夜降何家营”,有演唱有权有势者乱占耕地受到制裁的“法盲王老三”,有用生动实事演唱计生国策好处的“游击超生害处多”, 也有演唱违法生产黑窑主悲剧的“安全生产大于天”,包含小豫剧、小曲剧、大调曲子、三弦书、坠子书等多种曲艺形式,共20余个节目及唱段。
“演唱紧跟形势,通俗易懂,金素珍走到哪里唱到哪里,群众都热烈欢迎”,金素珍带领“三八红姐文艺宣传队”,唱遍马街书会、鹰城广场、公园社区、山区农村、街头巷尾、敬老院等,累计演出1000余场次,观众达200余万人次。
金素珍先后荣获平顶山市鹰城十大法治人物、河南省六五普法教育中期先进个人、河南省“消防安全”宣传先进个人等称号。但荣誉等身的金素珍并未停止执着普法的脚步,她告诉记者,“我希望今后继续发挥余热,编写出更多更好的法制节目,奉献给广大观众”。
创新形式 打造“五位一体”新格局
文艺普法,是宝丰县普法宣传的新名片。除通过文艺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外,网络普法、法治宣传长廊、法律咨询服务台、模拟庭审等在宝丰县也迅猛发展。
据了解,为构建网络普法平台,宝丰县投入数万元重建宝丰县司法局网站,细分板块,充实信息,加强互动,现已初具规模,“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宝丰县司法业务工作及相关信息”。
户外普法阵地建设,是宝丰县普法宣传又一靓丽风景。2014年10月,宝丰县召开全县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建设工作会议,组织26家相关单位定制法律宣传瓷片。
以部门法为主要内容,以漫画加文字为主要形式,历时两个月,宝丰县共定制1800块法制宣传瓷砖版面,形成了总面积达5400平方米、总长86.4米的法治宣传长廊,群众可享受“散步学法”、“健身学法”、“进村学法”的“法律套餐”。
为做好“最后一公里”工作,宝丰县抽调法律专业人士组建法律服务宣传队,每月8日、18日按时深入乡村(社区),依托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农民外出打工、农村宅基地、邻里纠纷等问题,现场办公,宣传法律,化解矛盾。据统计,该法律服务宣传队先后到30多个行政村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化解矛盾50余起,受益群众3万多人。
目前,宝丰县已形成文艺、网络、乡村、户外、手机“五位一体”的普法宣传新格局,实现了普法教育全覆盖。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近日,宝丰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表示,要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景区的“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家庭”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商户”等,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手段和形式,引导全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