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司法局“四项措施”践行司法为民

26.03.2015  17:50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朱孝超 陈卫 记者 邹霞) 近日,笔者在宜宾市高县司法局了解到,该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难、化解难、咨询难、回归难、维权难”等诉求,结合新形势新情况,积极主动推出四项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信息化便民利民

建立健全司法局门户网站、司法微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的线上申请受理制度,方便群众线上办事。依托电子政务内网、专网,建立机构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综合管理四个信息资源库;依托互联网,建设法律服务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库和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许可及诚信考核等信息应用系统,形成服务信息共享。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管理系统,实现了业务管理的信息化;建立限时办结、考核制度和投诉查处机制,加强作风效能管理,构建信息管理新模式。

窗口化便民利民

建设工业集中区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该局在福溪工业集中区成立区法律服务中心,着力为工业集中区群众、法人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建设援助民生工程窗口。配备计算机、复印机、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加强硬件建设。实行亮职上岗,挂牌服务,公开办事程序,设立服务监督栏,接受群众监督。建设服务便民窗口。加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正确处理“便民利民”和“依法办证”“上门办理公证”和“依法拒绝公证”的关系;建立“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属于法律援助对象实行减免公证收费等。建设服务机构窗口。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落实诚信考核制度,营造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环境。

触角延伸便民利民

司法行政阵地不断延伸。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夯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依托村(社区)推进人民调解室、安置帮教室、社区矫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服务志愿者等。依托县级相关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服务不断延伸。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推进“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刑事和解、消费领域、医患矛盾”等专业性、行业性领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组建维权律师团,形成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的便民利民平行网络。

基层保障便民利民

争取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支持,增加基层司法所编制并及时招录到岗,不断充实基层人员;同时依托乡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保障。逐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服务基础;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提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保障。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和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能力保障。不断完善司法所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行部门考核、乡镇考勤、群众考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