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长宁县企业养老金连续11年实现上涨

28.04.2015  18:42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宋成均 刘改霞) 4月28日,笔者从宜宾长宁县人社部门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起,该县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至此,长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连续11年实现上涨,人均达1590余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文件精神,长宁县社保局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按照政策及时对各类企业退休人员数据进行梳理、比对,并通过电脑信息的数次校验、审核,逐一进行排查、核对,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协调解决调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疑问。

  长宁县社保局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度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保持了与前几次调整的连续性。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挂钩调整实行本人缴费年限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年增加7元。适度倾斜是对建国前参加工作者、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者、原个体工商者、70岁以上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予以适度倾斜。

  据了解,长宁县此次共对符合条件的10465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调整,人均增资185元,月增发养老金190 万元。调整后,该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59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