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追捕山中的“猎人”
犯罪嫌疑人张强(化名),男,汉族, 1975年4月8日出生,系宜宾市宜宾县普安乡北平村白花组人,爱好打猎。2014年6月4日被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刑拘在逃,同年9月29日被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15年11月19日在宜宾县普安乡被高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2013年3月,张强从宜宾县普安乡随身携带火药枪一支窜至高县潆溪乡大山村打鸟,其间将携带的火药枪以150元的价格卖给了潆溪乡张天胜(化名,男),后经宜宾市公安局物证所鉴定,该火药枪属于枪支范畴而立案。
气焰嚣张,坚决不投案
在2015年“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张强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被公安部列为督捕逃犯。为尽快抓捕在逃人员张强,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先后5次到宜宾县普安乡张强老家做亲属工作劝说张强投案自首,但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张强不但不投案,还放话说那个敢抓他,就要和谁拼命。
生性狡猾,反侦察意识强
嫌疑人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察手段有所了解,始终抱着侥幸心理,再加上张强家一贫如洗,没有妻子和孩子,家中父亲由哥哥张华照顾,他经常出没于普安乡、水富县的山林中扑捉野味、钓鱼,其行踪飘忽,居无定所,坚决不下山,长期隐藏在丛林中,给公安机关抓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嫌疑人张强虽然生性狡猾,流窜四川与云南交界的山林之中,给公安机关的抓捕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在民警不懈努力下,偶然得知张强要下山买食物的信息。民警立即在张强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守候,严密布控,几天后,狡猾的张强依然没有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专案组民警将张强抓捕归案的决心愈加强烈,为了获取更准确的情报信息,民警长期奔波于云南昭通市、水富县、宜宾县等地,终于,民警在获悉张强在高县大窝镇深山中捕捉野味的信息后,立即将其锁定。11月19日晚,当张强离开大窝镇途经宜宾县普安乡一民房处时,被在此等候多时的民警成功抓获。
嫌疑人张强的归案,为今年我市公安部督捕逃犯工作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体现了高县公安局民警不怕苦、不怕累、不放弃,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