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警方通报:余跃海在车上倾倒汽油 并用打火机点燃

15.05.2014  15:10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颜雪 侯超 马俊杰)今日下午5时40分,宜宾市政府新闻办在宜宾市政府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发布会上,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方伦就“5.12”公交车燃烧事件做案情通报。

据发布会介绍,唯一死者余跃海为本案作案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时55分许,余跃海乘坐电三轮离开其住地,手中提有一蓝色包装袋,袋内装有盛满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时45分许,余到达南门桥北桥头女学街口公交车站,并在此逗留,16时56分许,余在此登上路过的14路公交车中门,手中提有从其租房处离开时提的蓝色包装袋,16时58分许,余在行驶中的14路公交车中门处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公交车燃烧。

        发布会介绍,排除其他人共同作案可能,系余跃海个人作案行为。在2007年,余跃海曾因一起伤害案被翠屏区公安分局拘留15天。

        警方宣告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