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区法院:五年艰难执行 老赖履行义务

17.04.2015  16:52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张强 彭屏) 感谢法官伸张正义,让我们拿到了这迟到5年的赔偿款。”近日,被执行人钟大斌与申请执行人解慧等人在翠屏区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7.5万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他部分权利。至此,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健康权纠纷案执行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事后,解慧等人对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2006年1月22日开始,高县双河乡人何佩受雇在钟大斌承包的翠屏区赵场镇一预制板厂上班,负责打板和上下预制板。2010年4月29日,何佩与工友郭文、郭刚、罗兵乘坐李林驾驶的货车到宜宾县普安乡送货,返回途中发生车祸,车坠入深沟,导致何佩及驾驶员李林当场死亡,其他工友受伤。事故发生后,何佩的亲属因赔偿事宜与厂长钟大斌未达成协议。为伸张权利,何佩的妻子、母亲、子女一纸诉状将钟大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何佩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翠屏区法院审理后,于2011年7月28日作出判决,由被告钟大斌赔偿原告谢慧等人13万余元。

2011年9月13日,何佩的妻子解慧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钟大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过程中,法院不断加强力度,迫使被执行人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1月分两次履行部分义务,交纳执行款项2万元,法院也及时将该款发放给申请人解慧等人。然而,被执行人钟大斌在支付2万元后,无力支付余款。为躲避执行,钟大斌举家外出打工,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一时渺无音讯。随后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四处奔走,到房管局、车管所、银行,查询被执行人房屋、车辆、存款等信息,但均无疾而终,执行限入僵局。与此同时,申请人谢慧四处反映,到市、区信访,要求解决其家庭困难。

法官在走访执行人时了解到,申请人毛珍系何佩之母,年逾七十,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申请人解慧系何佩之妻,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长年吃药,还有两个子女在读书,家庭十分困难。为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翠屏区法院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为其解决司法救助金4000元。

2013年6月,申请人申请继续执行,翠屏区法院及时启动了恢复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联系、远赴被执行人务工地找寻、对其亲属进行说服教育……一次次查找、一次次无果,但是执行法官没有轻言放弃。为彻底解决该执行难题,2014年11月28日,翠屏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钟大斌司法拘留15日,并请求翠屏区公安分局协助执行。2014年12月,钟大斌在得知法院对其决定司法拘留后,通过亲友与法院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从宽处理。于是,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座谈,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7.5万元。法院鉴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的情况,决定对钟大斌不再进行拘留,并向公安机关解除了对钟大斌移送拘留的措施。

5年艰辛维权,5年艰难执行,在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以完美的和解执行收官,不仅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更彰显了司法的正义。法官提醒,在法律和正义面前,拒不执行“老赖”的失信行为将会被审判和追究,请“老赖”们放弃侥幸心理,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