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男子外出“电鱼”且料被电身亡
“真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就这样去世了,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杜绝悲剧再次发生。”近日,翠屏区公安分局思坡乡派出所妥善处置了一起因电鱼反而导致自己触电身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男子外出离奇身亡
21日晚9时许,思坡乡村民邹某向往常一样带着电瓶等捕鱼工具外出,谁想一去五、六个小时都没回家,在家里等待的妻子十分焦急,便立即发动亲属和邻近村民四处寻找。
22日12时10分,一个报警电话让思坡乡派出所值班民警十分震惊:有人发现邹某倒在一块田里已经死亡。接警后,民警马上联系邹某妻子,开车赶到事发地点,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取证调查,并迅速联系分局法医赶到现场进行勘验。
“昨天出去你都是好好的,怎么今天就……”看到已经死去的丈夫,邹某的妻子十分悲伤。旁边站着已经寻找邹某一夜未眠的亲属和乡亲们,大家也为其早逝感到十分惋惜。
电鱼反被触电身亡
调查中,据邹某亲属和邻居们反映:邹某喜欢捕鱼,有晚上出门电鱼习惯。邹某妻子也证实,事发当晚其外出也是带了电鱼用的工具,结果一夜未归。民警在邹某死亡现场,也发现其所用的电鱼工具。
经过法医的反复检验和证据分析,确定邹某系触电导致心脏骤停死亡,而罪魁祸首正是其用于电鱼的电瓶。
“电鱼也能造成这么大的安全隐患,以后再也不敢去了。”围观群众也纷纷的小声议论。
民警提示:电鱼不安全还违法
据民警介绍,电鱼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明文禁止私人或团体进行电鱼、炸鱼和用药毒鱼,一但发现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电鱼行为还会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因为一些电鱼用的电瓶等工具,均电压较高或不稳定,如果系私人改装或质量伪劣,常常会有漏电现象,如与水接触,反而会电击周边的人或事物。
近年来,在农村中还是有少部分人偷着电鱼,自己组装电瓶等工具,甚至为了发挥其更大作用,在电鱼时将电压调的很高,形成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提示:遵守法律人人有责,保护人身安全切匆再行电鱼行为。
(拟稿人:翠屏区公安分局 刘媛媛 钟枢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