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海选”诚信守法民企树标杆
22.08.2014 19:2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为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要求,宜宾市工商局联合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个私协会,在全市2.3万户民营企业中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通过“海选”,最终评选出10户示范企业,为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标杆。
据了解,“诚信守法企业”须具备六个方面的条件,其中首要条件是信用状况好,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同时,企业还须满足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无商业欺诈行为,重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没有因消费投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条件。
根据活动要求,参加创建活动的民营企业须按时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无骗取贷款、借贷不还、恶意欠贷等行为。同时,企业应重视诚信建设,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示年报义务,建立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完成企业年报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年报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违法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据悉,此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共分启动、实施、考核验收和组织推广4个阶段,将持续到12月。检查验收合格的创建企业,将报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命名授牌。
“建设法治宜宾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是落实依法治市要求的具体措施。我们将对授牌的‘诚信守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检,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宜宾市工商局局长詹桦介绍。
据悉,为认真总结成功经验,逐步推广创建活动,宜宾市工商局还与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个私协会共同制定了宜宾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本文来源: 工商局
22.08.2014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