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治机动车乱抛乱丢乱吐现象 每条举报奖百元

17.04.2015  14:06

市民停车时扔垃圾

  4月13日起,宜宾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翠屏区中心城区,正式启动机动车乱抛、乱丢、乱吐“三乱”现象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对公交车、小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驾驶人、乘座人员,从车窗乱抛、乱丢、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整治,依法实施处罚,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维护城市环境,培育文明新风,加快宜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

  上班路上垃圾最多 环卫工人冒险清除

  长期在滨江路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唐大姐告诉记者,街道中间的垃圾一直是让环卫工人们头痛的问题。“每天早高峰最严重,饮料瓶、塑料袋、纸巾都有。”唐大姐说,她们常常要在车流中清理,而司机还嫌她们妨碍了交通。对于宜宾整治“三乱”现象,唐大姐表示支持。“如果司机都不乱丢垃圾,我们的工作会轻松很多。

  在采访中,几乎所有司机都认同往车窗外丢垃圾是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但不少司机也表示,自己或多或少都有过“三乱”行为,某出租车公司司机表示“每天都有乘客往车窗外扔烟头或吐痰”。市民顾先生说,“偶尔会往外扔纸巾。车里没有放垃圾的袋子,垃圾放车上觉得会影响卫生。

  对于司机不文明行为与环卫工人清扫垃圾的冲突,顾先生认为关键在于司机自身的素质。“今后还是要在车内备一个垃圾袋,既维护城市形象,也让环卫工人避免交通危险。”顾先生说。

  整治存在执法困难 市民应提高文明意识

  宜宾市城管局宣传科科长陈科介绍,机动车“三乱”现象,首先影响就城市环境的整洁;其次就是涉及到城市形象和市民的文明素养问题。“此外,‘三乱’现象会让环卫工作业增加很多风险。”陈科告诉记者,“机动车抛出的垃圾,往往留在车来车往的路中间,给环卫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此次整治行动中,宜宾市交警支队将负责具体执法。交警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及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宜宾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刘华告诉记者,由于不易判定单个机动车“三乱”行为的影响程度,对于5元到50元之间的具体处罚金额应该如何判定,还需要执法交警视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宣传科科长肖勇告诉记者,“三乱”现象整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执法难,需要市民提高自己的文明意识。

  拍摄举报“三乱”现象 核实后可获100元奖励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市民可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摄录设备对“三乱”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摄像记录,以电子邮件形式传市城管办邮箱(yb96198@126. com),经市交警支队核实构成立案条件的,由市城管办给予每条100元的奖励。

  截至昨日,市民参与通道已开通4天。陈科告诉记者,市城管局每天都会查看举报情况,目前还没有市民举报的案例。“但对于每一位市民举报的不明行为,我们都将做到‘有报必转’,‘有报必奖’。若交警队鉴定内容真实、非PS,我们都将对市民进行奖励。

  陈科 郭曦 李潇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梁毅 摄影 周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