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江安森警成功放生一只岩鹰 系群众主动解救

10.04.2014  11:24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程兴均) 随着“亮剑行动”的深入开展,宜宾江安县森林公安局加大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在提高。

  近日,有一名群众提着一只野生动物到江安县森林公安局称:“前几天我在街上见到一个人提着一只什么鹰之类的鸟在叫卖,我就把它买下来,想把它放生,谁知在家里喂了两天都不吃东西,我怕它饿死了,现在把它交给你们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理”。

  江安县森林公安局立即与县林业局野保站联系,经野保站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是一只成年鸢(老鹰、岩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观察,被解救的鸢因符合放养条件,遂将其送到南屏山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