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三招”向“小金库”亮剑

14.01.2014  14:55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陈楠) 去年以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翠屏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相关要求,出“三招”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安排部署出“快招

  2013年9月3日翠屏区纪委召开了全区“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布置会后,当天下午区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召集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集中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

  迅速召开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黄耀学任组长的教育系统“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全系统要站在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以清查工作为契机,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要加强清理工作领导,明确清理工作责任,落实清理工作要求,强化清查工作督导;要严格违纪责任追究,实事求是填写好“两书一表”(承诺书、保证书、自查表)。

   专项清查出“实招

  全区教育系统67个单位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认真填报了相关表格,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

  翠屏区教育局纪委牵头进行“小金库”问题专项清查。按照治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治理内容”中的七项表现开展自查工作,对2009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各类账户、账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

  通过深入自查,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违规设立账户,各单位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建章立制出“新招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加强调研及财务分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切实做到了治理工作不留死角,有效杜了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发挥了教育经费的最大效益。

  加强与区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监察局(招监办)、审计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规范系统招投标和采购工作。不断完善竞争性谈判程序,进一步规范系统内建设与维修工程项目、设备设施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行为。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细化物资采购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物资采购办法和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坚持票据统一管理,统一购领和销毁,按照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单位事业收入和代管费必须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大额款项支出,都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做到无虚假列报,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推行财务公开制度,让单位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2013年对学校143个工程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监督,控制价总金额约2094万元,中标金额约205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约41万元。完成对全区24个学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100余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对43个工程项目出具内审报告,送审金额711.6万元,审计核定金额681.3万元,审减金额30.2万元,审减率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