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明天的责任——宜宾市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

10.12.2013  12:18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马超 叶茜) 数据显示,宜宾市18岁以下未成年人121万人,其中:6-14岁的农村少年儿童46万名,城镇少年儿童11万名,留守学生儿童23万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茁壮成长,事关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

  今年11月,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第三次少先队代表大会上对广大少年儿童提出做“立志、树德、勤学、自强”好少年的殷切希望。现在,全社会对培育“四好少年”广泛关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使命光荣。

  12月5日,检察官王春华整理出一叠材料,“这是我们近年来办理的涉及青少年的相关案件。”从2002年至今,他所在的南溪区检察院,作为省、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挽救了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孩子……“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转型期,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社会责任。”王春华坚定地说。

  青少年时期是热情洋溢的,温暖向上的,但也有极少数因为家庭的变故、环境的影响,带来一时的迷茫,青春继而蒙上阴影。为了让青春焕发应有的光彩,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有所为。

  当下,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不仅关系121万名未成年人的未来,还关系到其家庭甚至社会的未来。

   宜宾试点基础何在

  2013年11月,共青团中央发文确定了45个“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宜宾以全川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入选。

  可以说,正当全市“2365”战略往纵深推进的关键时刻,宜宾在33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脱颖而出,又新增了一个国家级“金字招牌”。“经过激烈的竞争和比选,宜宾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城市,说明我们已经有了较好的工作基础,未来两年的试点更需脚踏实地、不断开拓,大力创新和完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团市委书记刘毅在谈到试点工作时说。

  通过试点,要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在整体上深化青少年权益工作、拓展维权工作空间,宜宾的基础何在?

  在王春华提供的材料中,有这样一个案例:2011年11月,刘某、张某等三人因盗窃摩托车,成年被告人刘某等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公诉科承办人倪仁伟在审查中发现张某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为初犯、偶犯,拟对张某做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考察期8个月,张某在考察期间无违规违法行为,最终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这是为了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他们还这么年轻,也认识到了错误。”倪仁伟对这起案件记忆犹新,“这几年,未成年人涉案情形不容乐观,说明教育管理关口前移,积极预防是十分必要的。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市设立了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两级团委。通过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托社区、学校、司法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道德和安全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思想素质、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

  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23万留守学生(儿童)是全市青少年的一个重要群体。因为留守,导致部分青少年缺乏引导和关爱,从而出现心理及行为问题。

  12月1日,翠屏区赵场街道文化中心的亲情视频家园里,一个9岁的小男孩与屏幕上的父亲细碎地交流着生活的点滴。八年前,刚刚半岁的他便与父母分离。“过年能看到爸爸妈妈,每回他们都说我变了。”怎能不变,生长迅速的孩子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上的保障,更需要心灵上的关爱。

  关爱留守孩子刻不容缓。全市12个部门共同组成了关爱留守学生(儿童)领导小组,团委、妇联和关工委在全社会广泛征集爱心人士担任“代理家长”,通过定期走访,做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引路人。仅2013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亲情大讲堂”专题讲座1590场,覆盖32万人,募集资金430万,建设留守学生之家51所,实现留守孩子心愿16000个,资助贫困学生487名。

  今年年初,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中青报等相继报道了宜宾共青团留守学生“爱心圆梦”活动,6月,团中央第一书记秦宜智在北京接见了宜宾苗族留守学生代表黄恋同学,我市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综合推进试点工作

  按照团中央时间表,对未成年人、困难青少年开展的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于2013年10月启动,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为第一轮推动阶段。

  在团市委的计划表中,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有效运转、探索青少年权益个案受理办理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化的维权工作体系、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组织化机制、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考评机制是未来创新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六大方向。

  2013年,一项名为“青年创业就业工程”的工作在全市启动,构建起“技能培训+创业融资+导师辅导+园区孵化”的青年创业链条。“创业服务中心开业两个月,就发放了4800万青年创业贴息贷款,服务青年发展,就是最好的权益维护。”团市委副书记叶春艳介绍道。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是“一号民生工程”,全市将逐步投入25亿元修建农村寄宿制学校,这给农村少年儿童带来好消息。“对于农村孩子的关爱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叶春艳说,接下来全市还要依托留守学生之家、妇女儿童之家、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等项目,深化“爱心大接力”、“家长夜校”、“快乐学校”等活动,丰富农村少年儿童课外生活,开展自护教育强化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11月27日,翠屏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陈某父母远在外地打工无法联系,未检科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邀请了团区委副书记高文俊作为合适成年人与检察官一起前往看守所参与了讯问。“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案件,为涉案未成年人亮起了护航灯”,高文俊说。

  此外,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强受艾滋病影响致孤儿童关爱服务、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建立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在校青少年法制辅导员制度共同成为全市建立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机制的主要内容。在流浪乞讨青少年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上,全市构建起四级网络,在街道和社区设立救助管理服务点,成立街头救助团队,强化对监护人的追责,并开展心理抚慰、爱心资助等服务。

  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需要整个社会体系的配合。“我们自筹资金正在装修两个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将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向各区县、乡镇推广”,团市委副书记高果说道,“青少年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也一并纳入建设,要培育和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承接青少年事务”。

  下一步,市县两级团组织还将继续履行未保办、预青办的职责,协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现代社会工作者体系,开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闲散青少年帮教等社工服务,健全社会化的青少年维权服务平台,将志愿服务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全方位拓展。

  通过主张合法权益来呵护青少年茁壮成长,从而实现党和祖国的建设事业薪火相传,实现宜宾率先崛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我们欣喜地看到,全国青少年权益创新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正阔步前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