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04.11.2016  16:08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2016年1月起,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局均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将医院用药、在用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监管等内容融入,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人员分工。积极向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省、市给予执法经费近百万元,有力地保证了专项工作迅速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药化市场、生产、器械、稽查、法规、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召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议,明确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均签订责任书作出承诺。积极组织督促辖区内药品流通企业对照国家总局《公告》所列“十项违法行为”和省局《方案》所列“五种重点整治行为”逐一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1680份,其中全市41家批发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是强化整治宣传。市、县(区)局召开辖区内药品专项整治大会,布置整治工作,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共编发各种信息、简报等180余篇。

四是强化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药品飞行检查相关培训,学习讨论《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熟练掌握标准内容,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和监管水平。

截至日前,全市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6515个,查办案件264起,收回GSP证书16张,撤销GSP证书3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3个,移送公安机关13起;逮捕5人,已判刑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