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吹响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冲锋号”

03.03.2014  18:37

  城市,是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品位的好坏,直接影响该城市经济社会科学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布局,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明确了奋斗方向,在宜宾市委四届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构建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战略目标。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宜宾市建设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基础工程、奠基工程。

  2月27日,宜宾市吹响了创省级园林城市的“冲锋号”,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在宜宾市政府会议室召开。宜宾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徐进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林城市建设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积极推进,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园林绿化档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3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876公顷,绿化覆盖面积3164公顷,绿地率34.17%,绿地覆盖率37.5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28平方米,具备了创建园林城市的基础和条件。就如何更好地抓好创建工作,徐进还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创业环境,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阶段性目标。一要认识创建园林城市是建设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基础工程”。二要认识创建园林城市是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名片工程”。三要认识创建园林城市是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民生工程”。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快推进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我市明确了2014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把握创建工作关键环节,共同参与、积极推进。要把握好环境优先、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三大原则”,正确处理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政府推动和市民参与、财政投入和市场运作的关系,突出全面提升城市绿地规划管理水平、千方百计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三个重点”。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切实增强全民共建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具体来说,要确保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督查到位,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杰出席会议并就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市政协副主席付秀英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