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出台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方案

30.06.2017  18:04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试点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24号)要求,宜宾市根据科技发展实际,结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16〕47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2号),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调查摸底和研究,近日,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宜办〔2017〕76号文正式印发了《宜宾市科研院所改革试点责任分工方案》。

方案》明确了试点单位(7+1),即宜宾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宜宾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宜宾市农机研究所、宜宾市自然免耕研究所、宜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宜宾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宜宾科技馆为改革试点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决定是否参照执行;包括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研院所成果就地转化、创新科研院所管理模式三个方面重点任务,把着力点放在“破解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束缚问题”方面;同时,就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该《方案》的实施,将全面深化我市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宜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