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五是理顺农业执法体制,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六是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化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