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屏山检察院龙先惠:做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06.01.2014  18:29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记者马俊杰) 做一名检察官不难,但要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位平凡的基层检察官在自己的岗位上十九年如一日、公正为民、不断创新探索,多次获得闪亮的荣誉。她不骄不躁、立足本职,让人民满意,这就是宜宾市屏山县检察院先进人物的龙先惠。

屏山县检察院检察官龙先惠

  今年48岁的龙先惠,是一名中共党员,1984年参加工作,现任屏山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曾在鸭池乡政府、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共青团屏山县委工作,在此期间曾多次荣获团省、市、县委的表彰。于1994年6月调入屏山县检察院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控申科科长、案管办主任。

   边学边干 成绩优异成为她的“家常

  由于龙先惠是从团县委调入检察院工作的,刚调入检察院时,对检察工作一窍不通,所学专业又不对口。她克服困难、刻苦钻研,采用边学边干的方式使自己尽快适应工作,在工作上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作为部门负责人,意味着身上有较重担子,她严格要求自己要不断地提高。龙先恵在文秘工作、档案管理、检察统计、行政后勤管理、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管理工作方面常常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成绩优异已成为她的“家常便饭”,曾有不少工作经验在全国、省、市检察机关推广借鉴。

  如1996年在抓信息工作上,她通过工作实践、认真总结,撰写一篇题为《建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管理》一文,文章观点清晰、见解独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在全国检察系统广泛推广。

   热情大方 “窗口”很“温暖

  1999年屏山县检查院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干竞争上岗,龙先恵坚决拥护、积极响应、通过竞争,被检察长聘任为控申科科长。在办案中,秉公执法,依法办案是她的原则。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中,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可亲、热情大方,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窗口”变得“温暖”,也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窗口”的作用,起到了联系群众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屏山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99年,龙先惠带领全科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奋斗,使屏山检察院接待室荣获了市级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光荣称号,2004年又实现了省级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光荣称号。在事控申工作13年来,共接待处理群众信访978件,其中受理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158件,刑事申诉和刑事控告553件。

  在对待每一件信访时她都十分认真,积极化解矛盾,疏通信访渠道,做到了矛盾不上交、不外转,努力解决,在屏山检察院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工作勤恳 “龙先进”是她的外号

  在同事眼中,龙先惠是一个对工作充满热情的人,同事们常常称呼她为“龙先进”。“在龙主任的带动下,我们在工作中都充满干劲。”一起共事的同事这样告诉记者。

龙先惠的获奖证书

  肖霞是屏山县检察院案管办的一名干警,也是龙先惠的下属,在肖霞的眼中,龙先惠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姐姐,不仅在工作中能得到她耐心的指导,在生活中也能得到她无微不至的关怀。

  “在工作期间,她一直比较严肃,但在工作之余她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姐姐,在生活方面也常常得到她的关怀,上班与下班简直判若两人。”肖霞对记者说道。

  由于身体多病的原因,龙先恵曾于2011辞去控申科科长职务。2013年初,屏山县检察院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由于单位缺少人员,龙先惠顾全大局,服从院党组的安排,出任该院案管办主任。又一个新岗位,面临又一次新的挑战。

  她认真学习案管业务,刻苦钻研。她的同事告诉记者,案管办是新增设的部门,面对新的业务,他们案管办三个人每天提早到办公室,晚上常常加班,最晚时,午夜才能回家。面对这样的辛苦,龙先惠以及她的两个同事都没有任何怨言,业务在一天天时间里慢慢熟悉。熟悉过后,他们没有丝毫的放松,任然积极认真工作,探索案件管理模式,狠抓案件受理、公开案件流程监控信息、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规范法律文书管理、检察统计、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执法办案业务考评制度等业务。

  一项项工作更是深受省、市院案管办的好评。据统计,2013年3月以来屏山县检察院案管办共受理刑事案件254件411人。

   情法相济 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龙先惠在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时,面对群众每次的举报、控告、申诉她都是非常认真地对待。据屏山县检察院人员回忆,2006年龙先惠带领全科干警办理了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廖清龙(系本案被告人之弟)不服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宜中刑—终字第142号刑事裁定书的申诉。本案在当地影响很大,很多群众认为,廖海是一个老实本份、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受害人陈钊则是大家公认的地皮,人民的祸害,到处招摇撞骗,廖海打伤陈钊不但是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更是为民教训了一大祸害,认为不但没有罪而且还是一大功臣,要求司法机关对廖海从轻处罚。

  案件判决后,检察机关不但收到了廖海亲属的申诉,同时也收到当地群众和村组干部的来信,要求案件从轻判决。该院为了让申诉人廖清龙和当地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和必须依法办案,情与法不相容的道理,在送达书面《审查结果通知书》的同时,决定让控申科干警带案下访。

  该院控申科的办案人员于2005年12月22日主动到申诉人廖清龙的家,屏山镇锦屏镇共和村5组,在村委会的帮助下,该院工作人员在申诉人家的院坝召开了上百名群众参加的案情通报会。办案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向申诉人和在场群众讲明了道理。在龙先恵的不懈努力下,申诉人最终表示愿意说服哥哥廖海依法服刑,积极改造,争取立功,获得减刑,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

  该案办结后,龙先惠认真总结分析,将带案下访的工作方法,作为息诉罢访的一条有效途径,该做法经市院向省院推荐,省院刑事申诉厅在全省推广借鉴。龙先惠也因勤奋工作、成绩优异,在2001年被宜宾市委、市政府评为宜宾市1999-2000年全市政法战线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检察官”,2004年被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接待员”。龙先惠在屏山县检察院工作19年,她所负责的部门(科室)工作曾连续十二年荣获全市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