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回应钉子户变孤岛:违建要求按正房补偿
南都讯 记者刘洋 今日,一组“钉子户变孤岛”的图片在网络引发热议。图片说明称事发四川宜宾翠屏区一大型楼盘工地,一拆迁户与拆迁办就补偿标准无法达成一致至今未搬,2014年以来开发商一直对该房屋周围进行土石方转运,致使该间房屋成为“孤岛”,周围形成二十多米高的悬崖,断水断电断路,下雨时面临垮塌危险,居住其中的两位老人只能登山进出。5月19日晚8点半左右,宜宾市翠屏区就此发布官方说明,称此事因屋主“提出违法建筑要按正房的标准来补偿,超出政策范围的要求,房屋拆迁协议未能签订”。
官方声明称,图片所示的房屋是翠屏区原赵场街道五香社区石子坡社颜某及其女婿薛某的房屋,该区域属南岸西区综合用地项目,规划了人民路小学、宋家坡公园、污水管网和市政道路等项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石子坡社已于2004年实施全征解体,所有土地收归国有,各项征收补偿款足额兑现完毕,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农转非,征地补偿已全部完成。用地范围内涉及房屋拆迁53户,其中52户已签约并拆除房屋。
据介绍,图中房屋所在的翠屏南岸西区共有住宅小区20余个,人口8万余人,为满足区域内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要求,宜宾市政府在此规划了用地40亩的人民路小学D区,涉及拆迁12户,已完成11户。图中所属的房屋位于人民路小学D区运动场用地范围内,该户有合法手续宅基地面积150平米,违建900平米。
此前,政府曾多次上门与颜某及女婿薛某协商,但房主不愿签订房屋拆迁协议,这让原定于2014年秋季投入使用的小学也受到影响。目前,小学教学楼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本应列入2015年招生计划,但因该户的原因,运动场建设无法开工,达不到2015年9月开学要求。
宜宾翠屏区征地中心介绍,原征地部门依据标准已依法对颜某及其原有家庭成员进行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全部农转非,且足额发放了各项征地补偿款。颜某的房屋是按政策进行补偿安置计算,因颜某提出违建部分也要按正房的标准来补偿,超过政策范围的要求,所以一直没达成协议。
翠屏区赵场街道和区征地中心在与房主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此前已申请对此房屋实施司法搬迁。官方声明称,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0月16日对该户发出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的行政决定书,2014年11月12日颜某的女儿向宜宾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5年1月12日宜宾市政府复议仍维持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决定。2015年1月27日,该户又向翠屏区法院提请行政诉讼,目前法院已开庭审理2此,庭外调解一次。案件正在审理中。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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