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暖民心

07.11.2013  17:59

  近两年来,宜宾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868件,援助5万2千余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7000余万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万余件。减免司法鉴定、公证服务费用117万余元,为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460余次,帮教服刑、劳教、戒毒和社区矫正6824人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公正为民廉洁执法”的工作理念和“主动、创新、实干”的工作作风,“为民、利民、便民”、“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成为主流意识和追求目标。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民生福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扎实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市司法局局长杨发成表示。

   积极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在市、区县机构改革中,市、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列户列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11个法律援助中心被列为政务服务的窗口单位,纳入考核和评议,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翠屏区、江安县、兴文县建成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目前,宜宾法律援助全面实现了应援尽援,全市设立法律援助中心11个,设置率100%。同时,在残联、妇联、工会、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8个,在社区村社选聘法律援助信息员1000余人,在政法系统、驻宜媒体、大专院校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368名,全市纵横交错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已经形成。三是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重点抓好律师法律援助的同时,将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范畴,明确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由过去的每人每年至少1件提高为2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各公证处每年至少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0件,司法鉴定中心(所)每年至少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10件,尽可能地满足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四是提高受案、办案效率,接受监督。建立了老弱病残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全市聘请了35名首席法律援助律师,及时办理重大援助案件;组织了“党员法律援助服务队”,承担办理急难险重法律援助案件的任务。在市总工会建立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

   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

  一是继续完善城乡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在全市已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基础上,重点抓了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人调工作网络。在“传统领域”上,继续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全市185个乡镇(街道)调整充实了调解组织。3200多个村、社区调委会和企业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村、社区调解员年龄、文化结构进一步调整。在“新兴领域”上,大力推进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市局建立了宜宾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开始在交通、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重点行业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外来人口聚居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和妇联等领域、部门设置专门调委会。二是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按照政府排查社会矛盾机制的要求,制定了《宜宾市司法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区县局制定了“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每月排查一次,县每季排查一次,全市每半年排查一次。结合我市开展的“春风工程”和“挂、包、帮”工作,各单位开展“人民调解五进”,组织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下基层、走村社、入农户,负责调处和化解民间纠纷。

   不断拓展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一是开展“春风送暖”行动。市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认真践行“为老弱病残预约上门公证”,构建“公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实行派员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业,对委托司法鉴定,推行严格程序和条件,提速审查,当即受理,一般不超过1小时,将原定15个工作日内出据鉴定书,提速至7个工作日。二是推行“阳光便民”。在法律服务机构严格实行单位亮牌,个人挂亮证,收费标准公布,实行“诚信服务”考核,采取对重大案件、法律顾问事项实行“回访制”。

   全面深化“亲情帮教大走访

  一是与监狱建立亲情帮教协作关系。我市、区县局与辖区内4所监狱建立了亲情帮教协作,有的区县还与自贡监狱、省女子监狱建立了亲情帮教协作,畅通了服刑人员信息渠道,协同实施“暖心工程”。各区县组织人员,走进监狱,为本籍服刑人员送去温暖,开展亲情帮教。我市先后与汉王山监狱、宜宾监狱、川南监狱联合举办了“亲情唤良知,关爱助成长”主题的亲情帮教活动。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融入群众”行动。各地研究和探索严格管理,感化教育矫正对象的措施,落实司法所片区责任制和司法助理员对口帮教责任制。三是实施亲情帮教大走访。对于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大走访,长宁、江安等地进一步深化了 “结对帮扶”、 “大走访”等活动。目前,全市共有安置帮教人员1600余人,安置率达95%,帮教率达98%。

   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

  市、区县局和法律服务协会共同推进“法律顾问进千村”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行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服务村委会和社区,建立义务法律服务关系;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中开展“律师牵手社区,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各区县认真实施“一村(社区)一政法干警对口联系”活动。近两年来,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110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60多万人。担任村级法律顾问的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1400余人。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

  一是高规格启动“六五”普法,强化法制宣传。2012年2月召开了全市“五五”普法总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市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提出在全面创建法治区县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实现创建法治宜宾(法治城市)的目标。目前,全市上下正大力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区县创建活动。二是转变普法教育思维和方法,把“普法教育”与“普法服务”结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等普法重点对象,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对广大群众则要以普法服务为重点,在广泛开展普法服务中,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地积极把“法律六进”拓展为“法律十二进”,通过开设“普法大讲堂”、开展“普法小读本”的编撰活动、组建法制文艺队伍等形式,倾力打造新亮点。三是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利用现代媒体广泛性和渗透性,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类媒体栏目、节目,市、区县局继续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共同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层面和深度。

   始终坚持“阳光执法

  一是以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所务公开。市、区县局党委、党组制定了党务公开的办法或细则,各地认真总结推行“阳光政务”的经验,进一步细化办事流程,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在法律服务机构强力推进“阳光服务”,严格各法律机构的服务范围公开、服务人员公示、收费标准公布、办案流程、步骤透明,办案档案可查。二是开展走访、接访工作。市、区县局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积极开展“接待日”活动。目前,公开政务、警务、狱务、所务事项2096项,聘请执法监督员177人,开展警务督察、执法执纪专项检查231次,接待来访2770余人次。

   优化提升“外来企业专项服务”质量

  积极服务“2365发展战略,主动请缨,成立了“服务政府招商引资精英律师团”。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发成亲自率律师、鉴定、公证等人员深入企业主动开展法律服务,并给市内有代表性的128家外来投资企业法人代表写信征求意见。各级司法行政单位主动深入外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审查可行性报告、草拟经济合同、用工合同、提供公证服务等,优化了招商投资环境,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保障了宜宾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努力探索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外来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 ,在“宜宾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办事大厅”,方便外来企业申请法律援助和进行法律咨询。“警民亲”活动以来,主动走访外来企业、商会390余次,开展服务工业和经济园区专项法律服务120余次,为外来及本地企业开展法律体检90余次,得到了商会与企业的一致好评。(宜宾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