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二中学生跳江救落水幼童 获宜宾市见义勇为称号
17.12.2014 13:38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王增琴 车碧伟 记者 侯超) 近日,宜宾县第二中学高三学生陈相颖,因三年前一次跳江救起一名三岁大的幼儿,荣获宜宾市建议勇为勇士称号。原本是一件多么荣誉的事情,身边的老师和同学竟然并不知情。
陈相颖告诉四川在线记者,当时看到孩子被江水慢慢冲走,跳江救人只是出于本能,当时什么都没想,觉得自己就应该跳下去,也没觉得这是个多么伟大的壮举,就是很平常的事情。
据了解,2011年10月5日下午6点半,当时还是14岁读初三的陈相颖,在宜宾市宜宾县蕨溪镇李子湾看到,一名幼儿小航宇在玩耍的时候不慎跌入岷江中。水流很快将小航宇卷了进去,眼看要被涛涛江水吞噬。
这时候,正在江边散步的陈相颖何蕨溪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闫邦清先后跳入江中,奋不顾身很快将落水的小航宇救起来。但是小航宇当时在江中喝了很多水,上岸后已经奄奄一息。两人迅速对小航宇进行人工呼吸灯急救措施,小航宇很快就恢复了生气,顿时被吓哭了,两人随后将小航宇交给其父母。
近日,陈相颖荣获宜宾市政府颁发的“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荣誉,陈相颖并没有主动向身边的老师和同学诉说。直到几天前前往宜宾市政府领奖,需要请假出校,这才让班主任老师王富国知道。
陈相颖告诉四川在线记者,除了荣誉称号之外,政府给予的累计奖金过万,目前交由父母保管。他说,因为喜欢英语,自己的梦想就是考上川外。班主任老师王富国老师介绍说,陈相颖为人诚恳,是个热心肠。因为现在已经是高三,得知他获奖之后,就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他人生中一个很小的插曲,不能花过多心思在获得的荣誉上面。同时对陈相颖看准时机救人的义举感动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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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14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