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兴文县3人获市道德模范5人获市美德少年称号
26.11.2015 16:42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汪青梅) 11月23日,宜宾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结果揭晓,兴文县3人获评“市级道德模范”,5人荣评“市级美德少年”称号。
今年三月,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宜宾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宜宾市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层层推荐、网络投票、审核公示、评委会终审等评选程序,共评选出“宜宾市第四届道德模范”21名、“宜宾市第二届美德少年”60名。
其中,兴文县3人荣获“宜宾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称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波荣膺“见义勇为模范”,县投资促进局纪检组长周伟荣膺“孝老爱亲模范”,县矿山救护队队长王鹏荣膺“敬业奉献模范”。5人获评“宜宾市第二届美德少年”,金鹅民族小学于中榜获评“孝心美德少年”,香山民族中学徐澜心、金鹅民族小学李星雨获评“爱心美德少年”,香山民族中学黄俊茗获评“勤俭美德少年”,大坝中学井传琴获评“自强美德少年”。
近年来,兴文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苗乡大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引领了时代风尚,感动了社会,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营造了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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