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54名官员违反八项规定被点名 有人因抄袭文章
本报记者 李林制图
继今年5月通报25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后,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通报案件224起,涵盖安徽、宁夏、广东、江苏、贵州、西藏等6个省(自治区),以及中直机关纪工委和纪检监察系统。54名官员被点名曝光。
其中,广东省通报的是今年1至5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发现问题186个,处理2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通报中,未对违反“八项规定”官员进行点名。
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6月被点名曝光的54人中,绝大多数任职于基层,乡镇干部仍是违反“八项规定”的高发群体。
从被处理的原因看,违反工作纪律仍是通报案件中的“重灾区”,但比例较上月(55%)有所下降,约占全部通报案件的37%。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发放福利、打麻将、不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接受吃请等。
工作懒散、态度不端正这类“小问题”也被列入通报范围。例如,贵州省开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卫办综合科负责人江维维,因筹备会议资料抄袭网络文章,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干部左联弟,因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态度粗暴、语气生硬、服务冷漠等问题,被全局通报批评。
违规使用公车是通报案件中问题突出的第二大领域。12人因此被点名曝光,其中不仅有领导干部,也有干警、驾驶员等基层工作人员。此外,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6月,因监管失职而被点名曝光的有7人。例如,贵州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处处长文流举、贵阳市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唐田兰,均因公车管理不严、监督失职问题被问责。江苏省委在通报中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领导人的责任,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从查处情况看,被点名曝光的官员中,获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最多,有36人次。此外,被免职或调离岗位的10人次,要求书面检查的9人次,给予经济处罚的6人次,被诫勉谈话的4人次,留党察看的3人次,另有3人次被通报批评,记过2人次(因部分人受到多项处罚,故总和大于被点名人数——记者注)。
另外,中直机关纪工委也通报了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涉及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东方出版中心。中央纪委也对自己“开刀”,点名曝光5起案件,涉及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布于山西、重庆、四川、贵州4地,问题是违规办生日宴并收取礼金、公款吃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