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官员报告中应增加转移海外资产情况

03.01.2014  16:17

   转移海外资产

  官员也应申报

  专家认为 “后备干部”作试点 减少反腐改革阻力

  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 针对中组部、国务院接连出台严管官员海外金融资产的政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上午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应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增加资产向海外转移及汇款等情况。中国银行应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监控外逃贪官洗钱及资产转移。

  2013年12月初,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提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包括子女移居国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201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开始实施,要求个人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和债务情况。

  有外媒称,这可能意味着中国反腐向官员海外金融资产“开刀”。

  ● 专家解读

  官员海外转移资产应报告

  庄德水认为,国务院出台的《决定》,既是出于对国际金融安全的考虑,同时也是针对贪官外逃的财产转移现象,涉及到国际金融的监管问题。

  从近几年腐败现象发生情况来看,官员本人及其亲属在该官员腐败行为被曝光之前,将财产转移到海外去的的确不少。之所以官方一直没有统计数据,一是统计口径不好确定,二是相关数据核实有一定困难。

  庄德水表示,目前,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时,是否要同时汇报其个人的资产向海外转移,包括汇款等情况并未作明确规定,为更好地监控“裸官”的产生及官员个人资产的变动情况,有必要在报告中增加官员资产向海外转移、汇款、兑换外币等内容。

  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防“裸官

  同时,随着国际金融的不断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化,加之中国公民也包括领导干部向海外投资汇款等行为的日益增加,对官员海外资产情况的监管难度会越来越大。

  庄德水建议,应结合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在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中设置相应的廉政防控措施,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把贪官外逃、洗钱的情况纳入到预警指标中。

   后备干部”作试点

  减少改革阻力

  庄德水还认为,将“后备干部”作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试点,强调“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是很切合实际的。“后备官员”是指新提拔、新担任或转正的干部,这些人还未走上正式领导岗位,却已是正式领导岗位的候选人。新提拔的干部有较长任职空间,个人也愿意接受相关规范,使反腐制度的推行和改革阻力摩擦小一些。

  庄德水说,在“后备干部”中实施“干部申报个人财产制度”,能使这些年轻的干部从上任起就树立起廉洁的思想。这样大约经19年左右的时间,全国所有的干部就差不多都是经过财产申报的干部,这些人的财产状况将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