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前公示后不能没有下文
无论秦金平最终是否任职,原公示部门都应该向公众作出解释:继续任职的理由是什么,中止任职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才能为整个任前公示画上圆满的句号
11月7日,泰州身价逾千万官员秦金平任前公示一周后,今天从泰州官方获悉,目前尚无秦金平任职的消息,许多媒体仍在关注此次公示后的最终结果(11月7日中国新闻网)。
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金平,拟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10月26日),有网友通过照片形式将秦金平财产公示发至网络称,秦金平名下有4处房产,共计5000多平方米。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10月30日,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调查,秦金平名下房产有3处是其父公司未售出的房产,1处是别人抵押给其父的房产,近3年陆续以其名义办下房产证。秦金平现任职务与其父亲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直接监管关系。其父开发的项目均在姜堰区,都由姜堰区住建局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双方在业务上不存在交集。此外,秦金平拟任的总工程师岗位要求与其父亲赠予巨额房产没有冲突。
对此,舆论曾经提出质疑,秦金平目前是泰州市住建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此番公示拟任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而其父亲是泰州市下辖的姜堰区地产商人。一边是身为住建局官员的儿子,一边是从事房地产业的父亲,无论是行业重叠还是业务从属,都引人遐想。更有人从秦金平的履历得知,其过去就长期在姜堰区住建局任职,是否存在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权力资源为其父提供便利的行为,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那么,我们可以说,在任前公示之后,秦金平是否能继续担任所拟任的职务,存在不同可能性,关键在于泰州市组织部门对群众意见的调查认定。如果组织调查认为,秦金平的房产来源正当,其本人也不存在利用权力为父亲谋利的问题,他依然可以担任拟任的职务;反过来,如果组织部门对群众意见进行调查,确实发现了其利用权力为父亲谋利或提供便利的问题,也就可能取消这一任职。于是,我们希望,无论秦金平最终是否任职,原公示部门都应该向公众作出解释:继续任职的理由是什么,中止任职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才能为整个任前公示画上圆满的句号,也是对群众意见的最圆满回应。
上述要求,似乎也可以找到相关的依据。中组部在2001年1月发出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提出,公示程序分为四个步骤:其中的第三步就是“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这就是说,对于任前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需要向提出意见的群众反馈的。当然,2001年没有网络,因此不可能出现群众通过网络提出问题的情况,那么,当今天有了网络,群众在网上提出了意见,而且很快成为舆论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有关部门公开回应调查核实情况,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了。所以,对于千万资产的官员秦金平任前公示后的任用情况及其原因,就需要向公众作出解释。
当然,到现在为止,我们并不知道秦金平的任用情况,仅仅是“没有结果”而已,并不说明已经取消了任用。这要看同一批公示的干部,如果别人都没有任用通知,说明这一批干部都在走程序,我们还需要等一等下文。仅从舆论的关注度来看,泰州官方也应该公开对秦金平任用的情况和理由。(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