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完成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蒋文 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2月5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全省已完成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共确定河流158条、水量分配管控单元550余个、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目标190余个,标志着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四川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水量分配管控等各项工作, 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工作目标,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配合长江委完成岷江等8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2019年年底印发实施全省跨市(州)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2020年年初在全国率先启动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水资源考核和河湖长制考核体系。2020年底,全省21个市(州)完成了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四川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水量分配成果应用,计划以水量分配管控单元为基础网格,将取水户按管控单元进行分区管控,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资源强监管,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将取水户等对象布设到水量分配管控单元内,实现全覆盖、网格化、数字化监管,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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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跨县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合理分水”是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明确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可用水量的基础,也是“管住用水”的前提。水利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尽快开展跨市县江河水量分配,将水量指标逐级分配到市、县,尽可能细化落实到用水户。水利部制定印发的2019年、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均强调要推进各省跨市县水量分配工作。
跨地市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已经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围,引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快推进跨市、县级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工作,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促进江河流域和相关行政区域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