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于2021年10月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05.11.2020  16:54
原标题: 四川将于2021年10月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5日讯(记者 戴璐岭 摄影报道)5日,四川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四川省从2017年开始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改革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建立组织、完善制度等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廖蔚介绍,41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清理、权属确认和数据上报,15029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革,确认成员4027万人,通过全国系统登记赋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33822个,量化集体资产845.4亿元。通过试点,明确了改革路径,摸清了集体家底,确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取得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各地积极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路径,形成特色产业型、服务经济型、物业经济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盘活撤并村闲置资产型、资本营运型、多村联营发展型、新业态发展型等多种发展模式,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2019年末,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30.38亿元,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27745个,比2018年增加4455个,其中当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5055个,比2018年增加430个,成员从集体分红总额达1.76亿元。

  廖蔚表示,目前,前三批国家试点单位(含广元、巴中、遂宁三个整市、共涉及29个县级单位)已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并接受国家试点评估,第四批试点单位于今年10月完成试点任务,正在总结阶段。省级层面分四批梯次确定改革试点县130个。按照国家批复方案,2020年全省覆盖面将扩大到所有县(市、区)的涉农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并于2021年10月底完成改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改革圆满收官。

  一是全面推进改革试点。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指导各地全面推进改革,确保全省于明年10月底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各地巩固完善三年清产核资成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全省村级债务摸底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形成原因,提出防止新增债务的思路举措。

  三是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牵头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之“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调研,下发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配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继续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工作,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四是推动地方立法。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治理机制和管理运行等关键问题开展立法调研,为出台《四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做好准备,为国家立法贡献地方经验。目前,已配合省人大制定调研方案,并正式上报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