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三任香港特首最新发声
新京报快讯 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王晨表示,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从制度机制上全面贯彻、体现和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确保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力量手中,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以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为核心进行总体制度设计,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并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通过选举委员会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更加广泛的代表性,对有关选举要素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进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
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分别发表声明,就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表态。
林郑月娥:
特区政府会全面配合,通过本地立法切实执行完善措施
林郑月娥和特区政府完全尊重中央对这次完善选举制度的主导权,并认同王晨副委员长今天在大会就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中阐述的五大基本原则,即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依法治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和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特区政府会全面配合,通过本地立法切实执行完善措施,坚持实践“爱国者治港”原则。
鉴于未来十二个月有多场选举,立法工作刻不容缓,特区政府定必全力以赴,反映香港社会各界意见,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并按稍后经通过的附件条文制定修改本地的相关选举法例,交立法会审议。
董建华:
香港已经到了不改革不行的关键时刻
董建华指出,从香港治理的层面看,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是中央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不仅关系到750万香港市民的福祉,也必将为特区的长治久安带来健全的制度保障!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纠正过去几年香港政治生态的乱象,杜绝反中乱港分子透过选举进入香港的管治架构,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造成危害,这是民心所向,亦是理所当然的。
董建华认为,香港已经到了不改革不行的关键时刻。由爱国者担任重要公职,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也是举世公认的政治伦理。
梁振英:
如果不完选举制度,香港将永无宁日
梁振英表示,近年选举产生的部分选举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公然勾结外国政府,针对国家,瘫痪特区政府施政,耸人听闻。如果不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香港将永无宁日。
今天提出的议案的总体思路是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除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外,还负责选出“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贯彻选举委员会的核心选举职能。
他相信由选举委员会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兼负责选出“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除可以确保爱国者治港外,更可以改善行政立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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