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推出农民安置新模式:政府不建房 发“房票”

06.12.2016  10:08

  11月30日,家住彭州市天彭街道的刘春来到彭州市以购代建商品房选购中心,经过一番手续办理后,她在一张“彭州市以购代建安置房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

  几天后,这张“房票”上的信息经过街道方面的核实后,就会具备真实“购买力”:拿着这张“房票”,刘春只要再补贴一部分钱,就可以买下自己心仪已久的房子。

  作为一名拆迁待安置人员,刘春正在尝鲜彭州市刚推出不久的农民安置新模式——以购代建:政府不建安置房,也不直接支付安置农民现金,而是用一张“房票”,帮农民住进新家。

  不建房,发“房票

  说起“房票”出现的背景,彭州市房管局市场办副主任杨峰举出了一组数据:截至今年8月,彭州共有征地搬迁未安置人员6700户、约1.68万人。

  若按传统的政府建房安置模式,这1.68万人要全部安置,按当地人均35平方米应安置面积、兼顾商业和地下停车来计算,政府预计需要支付工程建设资金约30亿元,同时还将产生每年约5400万元的过渡安置费用。

  但不建房,以货币结算的模式,在推进上也有一定阻碍。“大多数老百姓在观念上还是更倾向于实际的房屋,而不是一笔资金。”杨峰说。

  而另一方面,彭州市也同样面临着去库存的压力。截至今年8月,彭州商品住宅库存71.8万平方米、7188套,按照当时销售进度,预计销售周期为21.4个月。

  两相结合,彭州市决定推出“以购代建安置房票”,由安置户在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源中自主购房安置。“房票”金额怎么算?按照规定,安置户选择商品住房所在区域不同,房票上每平方米所对应的价值不同,如城市规划区为每平方米3300元,濛阳镇为每平方米3030元,丽春、九尺、敖平等其他城镇为每平方米2600元。“这个价格我们经过测算,定在同地段商品房销售均价的86%-90%之间。”杨峰说,之所以采用了“低于”的办法,是为了尽量体现一些公益性。

  以“房票”获贷款

  11月24日,彭州市推出了第二批“以购代建”的房源,共有305套。而此前推出的第一批房源,859套已经成功预订了578套。这些房源信息,在彭州市以购代建商品房选购中心都能够看到。

  要进入选购中心,开发商需具备一定条件,比如最晚半年内可以交房,项目没有矛盾纠纷,“每个楼盘报过来的房源信息我们都会仔细核对,一套房子一个价格,房子的单价不能高于该楼盘过去三个月内的最高销售价。”选购中心工作人员韦滨说道,这相当于政府先为老百姓把了一道关。

  这些房子要如何才能成功交易?据杨峰解释,只要安置户愿意参与以购代建,就可以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一系列程序后就能拿到政府出具的“房票”,以“房票”购房。当安置户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总金额大于其“房票”金额时,超出的部分购房款由安置户自行承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当安置户实际购买商品住房总金额小于“房票”金额时,“房票”剩余资金待安置户签订购房合同且银行受理安置户贷款申请后,由政府据实与安置户进行现金结算。

  按照政策,刘春家应分得70平方米,但她看中的房型面积大约为92平方米,楼盘报价是每平方米4298元,房子总价约为39.5万元。因此,刘春想要买到这套心仪的房子,除了政府发放的价值23.1万元的“房票”外,自己至少还需要支付16万元房款。

  尽管自己要“掏腰包”,刘春仍觉得这种安置方式是不错的,“自己选房,可以选楼盘、选地段、选配套,住起来肯定比新修一个安置小区舒服。

  截至目前,彭州市已经开出“房票”525张,总金额超过1.6亿元。但这些资金,政府并不需要一次性支付。“我们跟银行方面合作,安置户以‘房票’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由政府负责偿还本息。”杨峰说,这样的方式,大大缓解了政府的资金压力。(记者 栾静 蒋君芳)

责任编辑:汪昕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