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深入宣传烈士英雄壮举和精神内涵。二是加强领导。成立烈士纪念活动小组,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要抓好此项工作。三是有序组织。组织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部队官兵、广大群众有序祭扫烈士,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30号)要求做好烈属异地祭扫服务接待。四是形式多样。开展陈展参观、宣讲演讲、专题展览和网上敬花篮、献挽联、征祭文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五是注重安全。全面排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优抚处)
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 -
成都17:52 28.03.2014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