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当警察面杀害少女一审被判死刑

27.03.2014  14:08

  新华网合肥3月27日电(记者徐海涛)曾因“ 当着警察面杀害超市少女 ”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凶犯沈祥涛,日前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经蚌埠市检察院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祥涛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求爱不成即产生杀人歹念,处心积虑置被害人死地,为此精心策划,制造条件,准备工具,犯罪动机特别卑劣,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其归案后能主动交代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8月,安徽蚌埠市怀远县马城镇一超市发生一起命案,并因两名警察未能有效制止持刀歹徒行凶引发广泛质疑。办案机关查明,行凶者沈祥涛系河南省虞城县人,之前与同在江苏常熟某公司工作的胡某发展为恋爱关系,后此事遭到胡某父母反对,胡某与沈祥涛断绝关系,返回家乡安徽。

  沈祥涛对此心有不甘,来到胡某的老家安徽蚌埠市马城镇,在镇上被人殴打,其怀疑是胡某家人指使。加上胡某更换了联系方式,沈祥涛产生报复心理,多次扬言要杀胡某。

  2013年8月18日,沈祥涛在一超市向在此工作的胡某追问两人断绝关系的理由,未获理睬。因他人报警,沈祥涛发现警车后离开超市,待警察离开后又返回。在与胡某理论期间,沈祥涛发现警察再次进入超市,遂迅速上前扼住胡某的脖子,将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并不顾警察的警告和阻止,连续持刀刺向胡某,致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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