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协原副主席获刑16年 非法收受财物2300万
原标题: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今天,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韩先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韩先聪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韩先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28.902562万元。
韩先聪简历
韩先聪,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安徽肥西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学位。
1975.12 安徽省肥西县中派公社韩圩大队团支部书记
1977.08 安徽省肥西县新仓中学教师
1978.01 安徽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2.01 安徽省农牧渔业厅政治部干部科工作人员、副科长、科长
1987.0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副县级)
1991.12 安徽省农经委生产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兼省农业开发办主任
1995.50 安徽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1994.10-1996.07,挂职任安徽省巢湖市委副书记)
1999.08 中共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
2001.02 中共安徽省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3.04 中共安徽省安庆市委书记
2004.02 中共安徽省安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2 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委书记
2009.01 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2 安徽省政府秘书长、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2013.01 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2013.03 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席
2014.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12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责任编辑: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