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运管执法车辆“钓鱼执法”一事后续 相关责任人员被免职

21.10.2014  16:46

   四川在线遂宁讯(记者 罗小单) 10月20日中午,新浪微博网友“遂宁人”爆料:10月18日,车牌为“川JM3593”的公车停在鱼塘边钓鱼,并戏称其为“钓鱼执法”。微博同时附上了几张网友拍摄的该公车停泊在鱼塘旁边的图片。网友质疑,为什么运管执法车辆会停泊在鱼塘边?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

  面对质疑,经查,此车系安居区运管车辆,今日(10月21日),记者从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获悉,该车确系安居区交运局的执法车辆,也确实存在公车私用的事实,目前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据安居区交运局纪检组长杨红介绍,10月20日,安居区交运局知悉情况后,高度重视,局党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

  经调查核实,10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安居区运管所一龙姓临聘工作人员应邀到船山区永兴吉东龙应桥水库取鱼。因图方便,龙某随即驾驶运管所执法车辆川JM3593前往取鱼,并于当天上午11时左右取鱼返回。期间区运管所执法车辆川JM3593停放时被网友拍照并发至互联网。龙某公车私用行为经调查属实。

  目前,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意见,责令龙某向单位补缴当天公车油费,责令安居区运管所按劳动合同法解除与龙某的劳动关系。责成安居区运管所对负责该公车管理的办公室副主任唐某予以处分。责成安居区运管所对负责该车使用和管理的李某免去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对区运管所分管稽查工作的副所长姚某予以诫免谈话。

  据悉,龙某2009年应聘到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