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发起最后冲刺
通过20个月的不懈努力,安居区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在完成前期工作准备、摸底调查登记、争议问题调处、产权归属公示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后,于今年9月开始步入正式颁证、成果总结时期。为此,作为承担该项工作主要任务的安居区水务局,集中人力物力发起最后冲刺,做好权证填写、颁发及系统录入、改革总结等后期工作,为全区、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安居区于2014年被列为全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区(县),当年12月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对安居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了批复,确立了“搞活经营权、探索购买公共服务、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三大主要任务和“有产权证书、运行制度、工程档案”及“落实产权所有者、管理者、管护制度、管护经费、监管责任”的 “三有五落实”目标。2015年初,全区拉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帷幕,列入改革范围的工程包括小型水库85座、山坪塘3933口、石河堰560节、提灌站408座、蓄水池6783口等。在改革攻坚中,明确权属是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本次改革根据工程属性、规模、功能及建设资金来源,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进行产权界定与核资,在工程产权与管护责任落实的基础上,为产权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产权所有者在享有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责任。
长期以来,安居区小型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产权不清、管护主体缺位、管护责任模糊、管护资金匮乏,极大地影响了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建立完善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迫在眉睫。产权证的颁发使得小型水利工程找到了真正的“主人”,将从根本上改变小型水利工程建成后“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局面,为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