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安全责任书及承诺书 将暂停办理其道路运输业务

19.12.2013  17:4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袁玥)为深刻吸取“12.8”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交委运管处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工作动员会,并与有关货运企业现场签订一律不得违法超限超载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

      会议要求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2013年12月底前,主动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并同步与驾驶员、货源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要求全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个体运输业户,在2014年1月底前主动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凡货物运输企业、个体运输业户逾期未按规定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的,将暂停办理其道路运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