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煤矿安全联系督促工作组对四川煤矿进行督促检查

11.03.2015  16:17

      3月2日至5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联系督促工作组一行3人,赴我省宜宾、广元和达州三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井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四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复产复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督查发现,我省相关产煤市、县(区)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组织有序,取得了显著效果,也检查出部分地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组织排查的周密性、发现隐患的精准性、治理结果的可靠性和排查治理的持久性方面还做得不够。督查组就进一步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组织排查的周密性、发现隐患的精准性、治理结果的可靠性和排查治理的持久性,实现“隐患全面查清,底数全面摸清,问题全面弄清,措施全面到位,整改全面落实”。

二是继续抓好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继续切实落实好深入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八项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七个是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三是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资金支持力度,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工作组织、专家排查、奖励实施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震慑作用。利用好督查、通报、约谈、处罚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盯住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防止排查不认真、走过场。对排查避重就轻,将重大隐患视为一般隐患的要严格问责。

      五是进一步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经验,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全省煤矿安全整体水平。

      六是认真做好全省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按照既定的安排部署,实现有序复产,安全复产,严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