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有序开展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28.07.2016  18:06

根据省政府政管办 省委编办 监察厅 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人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行政权力统一进行清理调整,正在有序推进。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颁布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陆续修订和新制定了大量规章,致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常用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发生较大变动。在此之前,由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编制本部门权力清单,由于编制时间、编制口径不完全一致,导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权力事项差异较大。现在,由省安全监管局统一清理调整全省安监系统权力责任清单,再由市、县相关部门在相应清单中选取属于本部门的权力事项,此举将实现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在省、市、县三级同权、同名、同码,有效推动系统内的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

经初步清理调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共有500余项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据悉,在征求机关各处室、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意见的基础上,省安全监管局已将最新调整的权力清单初稿报省政府政管办,并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联合市、县安全监管部门代表进行修改完善,待正式审定后将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