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公共生活有赖敬畏规则的把关者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李晓亮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无独有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二审稿也增加关于粮食安全的一条,规定: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国家粮食安全预警制度,落实国家粮食储备责任,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保障粮食供给。(4月20日新华社)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安全法的最新审议,从农药残留标准和粮食安全预警机制的建立来看,粮食安全已经提到国家安全层面。这当然是超出一般民众生活经验的。
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市民是个什么概念呢?或许,没多少概念吧。就像估计一般城里人是说不清,水稻的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或白枯病、纹枯病对水稻生长、产量和大米质量的影响一样。当然不是说,我们平时就不关心此类根本性或被前置的粮食问题和食品安全流程问题,而是说对多数市民来说,平时关注和能接触到的,也都是具体而微,和生活经验更贴合的,处于食品供应的销售末端产品的市场表现。
因此,关心米多于稻,在乎面而甚于麦。毕竟,除了超市菜场的米、面,我们接触的甚至还会是更具象的如米粉、寿司,或面包,面条等具体食品,而非人人都有精力和兴趣以及专业能力去追溯食材原料从生产储存到加工销售全链条的安全风险。这毕竟是个高度分工的现代化社会,各守其职,各司其责。
文人说,吃了蛋,不一定要认识鸡。但是,现在从粮食安全和公共食品安全角度,必须有那个认识“鸡”,并且给鸡蛋、鸡肉等相关食品在流入市场前,进行安全质量检测的风险把控人。这还是个体消费的微观餐桌层面,对整个国家和社会全局全域性的安全风险预警保障机制而言,从家禽养殖,到饲料供应,到屠宰储存运输,再到加工质检出售,整个食材到食品的全链条供应线,都必须严把质量关。
这是一个没有“农药残留标准”和“饲料激素”以及“化学添加剂”概念的普通民众唯一关心的问题:就是那些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之人,那些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食品安全法的制度约束预警下,执法的公职人员,都能做到令行禁止,对规则对法律有起码敬畏。农产品农药安全标准如何,是否低烈度无毒害低残留?养殖业的肉类供应,是否同样严守绿色健康无化学激素污染的底线?
公共生活安全与否,不在于有无国标,国标严苛与否,有无整体性的风险预警机制等,而在于法律有无威信,制度是否被遵守,违规违法成本是否高到具有足够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