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康定县鑫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若吉金矿“1.19”索道运输事故的通报

20.01.2017  17:02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上午9时许,甘孜州康定县鑫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若吉金矿发生一起索道运输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据初步调查,该矿在停产期间检修索道,7名工人乘坐索道货斗上山时,索道拉绳发生断裂跑绳,货斗下滑撞击在山坡上,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途中死亡,3人受伤。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提升运输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人员违规乘坐货运索道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底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认识我省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认真落实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措施。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举措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230号)要求,以防火灾、中毒窒息、坍塌等事故为重点,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提升运输设备安全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坚决淘汰落后设施设备,严禁使用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提升运输设备。要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发现隐患要立即停用,及时整改,严防提升设备带病运转。严禁使用货运提升设备运输人员,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和物料。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按照《关于印发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442号),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对前阶段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五、严格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6〕25号)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把复产复建矿山安全条件审查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上限处罚直至提请关闭。

六、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 各地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此文精神传达至所辖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非煤矿山企业。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