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12月实施 相关人士解读其中亮点

21.11.2014  19:14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21日消息 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上了解到,新的《安全生产法》12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省安监局巡视员何成炳解读了新法的主要亮点。

  何成炳认为,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总体要求,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并全面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从企业管理者、经营者、操作者各个方面都分别规定了职责和义务。

  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属地监管和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何成炳表示,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之后,企业的违法成本将更高:

  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尤其是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处理更严格。企业的违法成本更高。目的就是要教育和提醒我们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把预防做在首位,要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新的《安全生产法》已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展开学习,掀起了一股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省安监局巡视员何成炳:

  通过这部新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对于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抓住“学好法、用好法”的契机,推进我们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上新的台阶。

  四川台记者漆江报道